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弟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现将政务区拆迁恢复小区(和芳园)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政务区拆迁恢复小区(和芳园);
建设单位:合肥市蜀山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公示内容: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7日-2023年2月16日;
联系人:叶先雷
联系号码:1811099777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附件:
第一部分 政务区拆迁恢复小区(和芳园)项目验收报告表: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BwSINdjiCyFGj6qQuz56w?pwd=xud8 提取码: xud8
第二部分 验收意见: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mKErRWUAy4GF53BuyJPYQ?pwd=vk9t 提取码: vk9t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事项: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uPiG1TxGzZAqGXJqh4ZkQ?pwd=k12d 提取码: k1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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