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弟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现将合肥鼎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显示配套高端电子材料生产基地项目(OLED发光材料)(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合肥鼎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显示配套高端电子材料生产基地项目(OLED发光材料)(阶段性);
建设单位:合肥鼎材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7日-2023年2月16日;
联系人:郑卫
联系号码:1385601601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附件:
第一部分:合肥鼎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显示配套高端电子材料生产基地(OLED发光材料)(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_njTqxDfpERrH5oss_EUQ?pwd=3jmn 提取码: 3jmn
第二部分:验收意见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qgJJ-2k4DnEIwzCKjhDXQ?pwd=7nqe 提取码: 7nqe
第三部分:其他说明事项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xI4aI_dO806qT6ZWyMlFA?pwd=vwpt 提取码: vw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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