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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大杨产业园5号地块土壤污染 状况初步调查主要内容公示

庐阳区大杨产业园5号地块土壤污染 状况初步调查主要内容公示

庐阳区大杨产业园5号地块土壤污染 状况初步调查主要内容公示

          20215月,受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庐阳区大杨产业园5号地块开展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该地块位于庐阳区大杨产业园地块总面积为28073.9平方米(42.1亩)。

   现场钻探采样工作期间,庐阳区大杨产业园5地块共布设14个土壤监测点位、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以及1个土壤对照点、1个地下水对照点,土壤共计采集53个样品1个对照点样品及7个平行样;采集地下水样品21个地下水对照点样品及2个平行样。土壤分析测试了GB36600145基本项、石油烃C10-C40氰化物、氟化物、多氯联苯、锌、银、锡、pH53。地下水样品分析测试了GB/T 14848-20171中常规项37非常规项10项以及石油类共48

   参考《庐阳区大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大杨产业园5地块未来拟作为科研用地(0802)、公园绿地1401防护绿地(1402开发使用。本次调查选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样品标准值选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标准值为筛选值进行评价。

   经过评价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 检测结果

   土壤检测指标包括GB36600-2018145基本项、石油烃C10-C40氰化物、氟化物、多氯联苯、银、锡、pH值共53项因子。检出污染物包括重金属(铜、镍、砷、汞、镉、铅、锌、银、锡)、氟化物和石油烃(C10-C40),各检测指标浓度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通过分析送检的2个地下水样品监测结果显示,特征因子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类标准。

  1. 调查结论

   经调查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可接受水平,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的基本条件,可根据规划作为科研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进行后续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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