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庐阳区大杨产业园3号地块土壤污染 状况初步调查主要内容公示
- 分类:公开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1-24 15:27
庐阳区大杨产业园3号地块土壤污染 状况初步调查主要内容公示
- 分类:公开公示
- 发布时间:2022-01-24 15:27
2021年5月,受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庐阳区大杨产业园3号地块开展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该地块位于合肥市庐阳区大杨产业园内,地块总面积为20786.0平方米(约31.2亩)。
现场钻探采样工作期间,庐阳区大杨产业园3号地块共布设9个土壤监测点、3个地下水监测点以及2个土壤对照点、1个地下水对照点,共计采集36个土壤样品、2个对照点样品及6个平行样;采集地下水样品1个、1个地下水对照点样品及1个平行样。土壤分析测试了GB36600表1中45项基本项、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氰化物、水溶性氟化物、锌、pH值共51项。地下水样品分析测试了GB/T 14848-2017中35项常规项(除微生物和放射性指标)、非常规项6项以及石油类1项共42项。
因本项目地块未来拟规划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公园绿地(1401)等开发使用。本次调查选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选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为筛选值进行评价。
经过评价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 检测结果
土壤检测指标包括GB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氰化物、水溶性氟化物、锌、pH值共51项因子。检出污染物包括重金属(铜、镍、砷、汞、镉、铅、锌)、二氯甲烷、四氯乙烯、氟化物、水溶性氟化物和石油烃(C10-C40),各检测指标浓度均符合相关筛选值限值要求。通过分析送检的1个地下水样品监测结果显示,特征因子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 调查结论
经调查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可接受水平,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的基本条件,进行后续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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