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业病危害评价项目网上公示单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 安徽石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地址 | 肥东县撮镇镇河滨村兴隆路北侧 | ||
联系人 | 俞会会 | ||
项目名称 | 预拌混凝土生产项目 | ||
项目编号 | 22KP567501033088 | ||
评价机构 | 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 设计专篇()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刘莎莎、胡腾蛟、占翩翩 | ||
项目负责人 | 刘莎莎 | 联系方式 | 18256596731 |
评审时间 | 2023.3.12 | ||
评审专家 | 殷春许、杨向阳、李俊 | ||
评审意见及结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年3月12日,安徽石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在建设单位会议室对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机构)编制的《安徽石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报告编号:22KP567501033088,以下简称《控评报告》)进行技术评审,并对《控评报告》评价范围内的生产和辅助工程以及配套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概况介绍,评价单位对《控评报告》的解读,查阅了建设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现场核查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经过认真分析、讨论,形成以下技术评审意见: 专家组会前预审了《控评报告》,会上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概况介绍,以及评价单位对《控评报告》的解读,现场查阅了建设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现场查看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经过认真分析、讨论,形成以下技术评审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控评报告》评价依据充分、目的明确、内容较为全面、评价结论可信,建议措施可行,专家组同意《控评报告》通过技术评审。 评价机构按照上述专家组意见对《控评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存档备查。 建设单位应按照《控评报告》提出的建议和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相关整改工作,经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通过职业病防护设施自主验收。 | ||
图像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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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公示时间:2023.3.30 | ||
附件见百度网盘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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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f1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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