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的桐城东部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位于桐城市经济开发区,总占地面236510.88平方米(约354.7486亩)。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地块拟用于住宅用地(0701)。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的通知》(皖环函〔2021〕1010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梳理已供应(含划拨)土地中涉及土地用途变更为“两公一住”项目用地清单,明确地块供应时的土地用途,核实地块涉及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情況。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甄别需要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并核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评审情况。对未依法开展调查的地块,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该地块用途拟由农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属于用途变更,变更前需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委托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于2023年5月期间开展,项目组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基本判断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为保证调查结果准确性,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增加了现场土壤样品快速检测。于2023年5月30日,在地块内共布设23个土壤快筛监测点位,在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利用XRF、PID现场快检设备检测地块土壤重金属和有机物,以准确判断地块土壤环境情况。
本地块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资料分析判断为非污染地块,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且相邻区域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另外通过XRF、PID现场快检设备检测,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砷、镉、汞、镍、铅含量快速检测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标准,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范围在0.1~0.2ppm。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工作可结束,无需进行后续第二阶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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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2m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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