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业病危害评价项目网上公示单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 安徽巡鹰动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地址 |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谷河路与东淝河路东南角(通淮中路与淮铜路东南角) | ||
联系人 | 孙飞 | ||
项目名称 |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项目 | ||
项目编号 | 22KP567501033041 | ||
评价机构 | 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 设计专篇() 控制效果评价(√) 现状评价() |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刘莎莎、胡腾蛟、占翩翩 | ||
项目负责人 | 刘莎莎 | 联系方式 | 18256596731 |
评审时间 | 2023.2.24 | ||
评审专家 | 杨永坚、丁忠泉、李俊 | ||
评审意见及结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年2月24日,安徽巡鹰动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在安徽巡鹰动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对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机构)编制的《安徽巡鹰动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报告编号:22KP567501033041,以下简称《控评报告》)进行技术评审,并对《控评报告》评价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概况介绍,评价单位对《控评报告》的解读,查阅了建设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现场核查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经过认真分析、讨论,形成以下技术评审意见: 一、《控评报告》评价依据充分、范围明确、内容较为全面、评价结论可信,专家组同意《控评报告》通过技术评审。 二、《控评报告》修改意见如下: 1.细化生产工艺描述,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接触情况分析; 2.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调查、分析与评价,并明确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的符合性; 3.与会专家的其他意见一并修改。 三、建设单位整改意见: 1.规范个人防护用品配发及佩戴管理; 2.规范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 3.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四、建设单位已建设完成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 五、评价机构按照上述专家组意见对《控评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组长签字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存档备查。 建设单位应按照《控评报告》提出的建议和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相关整改工作,经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同意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验收。 | ||
图像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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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公示时间:2023.3.15 | ||
附件见百度网盘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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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nd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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